依晨花园-林依晨内地后援会
标题:
我已是罪人了!!我知道我的无知,带给很多人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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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吾心依旧
时间:
2006-7-24 21:03
标题:
我已是罪人了!!我知道我的无知,带给很多人的无奈!!
今天发生的那个恩迷投诉世间是我的错,我要向所有晨迷说,我是罪人,真正的的罪人是我!!我真的很对不起!
加恩恩的群只是因为恩恩的投票一直比11多,想看看他们是怎么宣传 ,可是晨迷都是向着11的, 聊到11就被他们群的管理员辱骂 ,说到依晨就被那个管理员踢 晨迷受到了打击,我无奈的眼望,只有无语代替了我的无知!!
但那根本就是我的错,就不会有晨迷去恩迷的地方,是我给的群号,与别人无关!请不要听恩迷的话,我是那个最对不起依晨,对不起晨迷的人 !!是我想出的点子,我有错,请不要听恩迷一派胡言,我是那个该受到谴责的人!!我是罪魁祸首,真正的对不起,弥补不了我自己对自己内地的谴责!心深处,是茫然的,我无法从中走出,我自己错,哪怕晨迷原谅我,可是自己还不能放过我自己,我真心的想说:很对不起,我除了对不起,也只有对不起了!我真的很对不起!!我愿接受任何惩罚!!!我不怕,我错了,那是事实,让晨迷的素质汗颜了,是我的责任,我自己身为晨迷,却 ^^^^
心是那么的沉重,放不下!!!对不起!!!晨迷们!!!所有的都是我自己的错!!不该如此的爱依晨!!也不该给任何晨迷群号!!!错的只有我,请不要牵连任何无关的晨迷!!!
要来骂的请加我的qq 576694040 我不会做任何反抗!!!!!我可以用我的人格与尊严来道歉!!!
作者:
hellohh
时间:
2006-7-24 21:07
[s:38] 什么情况? 没有那么严重吧
作者:
恋〓依晨
时间:
2006-7-24 21:10
[s:44] 不用这么夸张吧
作者:
综晨
时间:
2006-7-24 21:11
楼主没那么严重吧~
还要用你的人格与尊严,以及生命来道歉!!!
[s:38]
作者:
余文侃
时间:
2006-7-24 21:15
你干了什么???汗颜
作者:
依雪ゼ晨风
时间:
2006-7-24 21:19
楼主,你不要怪罪自己啊!!!!
我才是哪个真正有罪的人啊!!!!!
都是我不好!!!!这件事跟你没有关系啊!!!!
想要骂她的人加307996597
我代替她,以为我才是祸首!!!!!骂我就好了!!!
作者:
猪猪_情人草
时间:
2006-7-24 21:22
茫然了~~~~~怎么这么严重,越说越好奇,难道又有海啸了~~~~~~ [s:16]
作者:
看透红晨
时间:
2006-7-24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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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恋〓依晨
时间:
2006-7-24 21:32
[s:35] 我也有错
作者:
jake000
时间:
2006-7-24 21:32
[s:44] [s:44]你有什么错~~~~~本来就是那群人太垃圾了而已,让谁能受得了
作者:
zhychen
时间:
2006-7-24 21:33
[s:14] LZ要怪就怪偶吧~~偶要负全部责任,要不是偶当那个恩群的管理员,你们晨迷也不会这么容易进拉,都是偶不好,在那里捣乱,但是话又说回来他们那个不是什么官方群只是一个普通群普通群应该不受他们论坛的群吧~偶们可以在那群里聊什么都可以~别说聊依晨拉,可是偶们聊依晨的都会被他们踢,他们还在群里面骂偶们依晨~~偶想各位亲亲们这换了谁都要发火的!!!偶们的官方群也不限制话题你们说对吗~如果花园斑竹们真要追究责任的话就是偶的错和他们没关系~~随便你们怎么弄偶~封偶TD和IP偶都没有话说!!
作者:
最爱烤地瓜
时间:
2006-7-24 21:33
知错就行了呀!何必这么自责啊~呵呵 都是一家人~~
作者:
阿喀琉斯
时间:
2006-7-2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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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吾心依旧
时间:
2006-7-24 21:36
可是,我并没有向陈桥恩的迷道歉,我只对忠实的晨迷道歉!!!我也不会向那些陈乔恩的迷道歉的 !!!!让我的心好过点吧!!!我不会向他们道歉的!!!我只对依晨和依晨的忠实者们说抱歉!!!
作者:
love冰晨
时间:
2006-7-24 21:43
楼主,没那么夸张吧! [s:16]
作者:
hellohh
时间:
2006-7-24 21:44
没事了
大家也别太放在心上
作者:
老猫
时间:
2006-7-24 21:47
楼主不要太自责了 [s:9]
作者:
朦211
时间:
2006-7-24 21:51
[s:44] [s:44] [s:44] 大家事情过了就算了啦,晨迷都像依晨一样大度的 [s:45]
作者:
飞天小笨猪
时间:
2006-7-24 21:55
陈恩乔是谁呀?
没听说过呀 [s:38]
作者:
jyx008
时间:
2006-7-24 21:56
大家都不要再自责了,这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我们做为依晨的粉丝,保持应有的素质和大度就好了,他们如何说是他们的事,毕竟林子大了,啥鸟都有的,相信乔恩的粉丝并不都是这样的,以后大家只要和平共处就好了.
作者:
7j糊涂love
时间:
2006-7-24 22:01
既然过去就算了, 道个谦就好了啊 既然说了~晨迷一家亲~ 那么亲人有错是可以原谅的.
作者:
hshine
时间:
2006-7-24 22:03
我理解你的,象你这么专业的晨迷,每天坚持投票宣传,我是做不到的,不要太过在意哦,浙江区永远欢迎你 [s:34]
作者:
mucohui
时间:
2006-7-24 22:48
其实也不能全怪你啊!你知到错误后能这样出来道歉应该值得我们学习的!
作者:
爱依晨的我
时间:
2006-7-24 23:39
我就是想说 我们没错 如果让我真心认错 我不服,
作者:
小熊钱包
时间:
2006-7-24 23:48
[s:38]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
作者:
左右左左右
时间:
2006-7-24 23:53
引用第24楼
小熊钱包
于
2006-07-24 23:48
发表的“”
:
[s:38]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
GJM+OTL [s:38]
作者:
sutting
时间:
2006-7-24 23:59
楼上的头像...
.....
楼主创造奇迹 [s:38]
作者:
清水木0511
时间:
2006-7-25 00:05
没关系嘛~~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忘了它吧 [s:35]
作者:
筱竹
时间:
2006-7-25 00:10
[s:35] 虽然不知道事情的经过,但也了解了一些..算了.事情都过去了..
和睦相处..
作者:
猪猪_情人草
时间:
2006-7-25 00:11
我开始也不知道谁是陈乔恩,你们说了,我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啊~~~说就说了,也不能时光倒流啊,其实这些事,不是一个巴掌拍想的,大家理解你们就可以了,咱们不理他们不就得了,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就这样的道理,都冷静一下就OK啦 [s:30] [s:15]
作者:
若馨
时间:
2006-7-25 01:47
没关系啦,你只是为了11,可以理解
作者:
a4203a
时间:
2006-7-25 09:00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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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
时间:
2006-7-25 11:56
哎,别想太多咯.
毕竟你还是为大家为11做过了那么多.
既然你是无心的.大家也没必要再责怪你了.
主要是自己下次别再犯这样的错误就好了.
大家都是晨迷.都应该团结.多做做有意义的事.
既加Q骂你就没必要了.
呵呵.
别想太多喔 [s:30]
作者:
独爱晨
时间:
2006-7-25 19:11
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错又不是我们,所以就不要再提了!!!
大家用实力说话!!!!!!!!
作者:
fengyianya
时间:
2006-7-25 19:15
恩..大家都有不对的地方....
不要埋怨自己.....
你没做错什么.......
我理解的你的.....
还有不要放弃喜欢..支持11 [s:31]
作者:
987vvvvnn
时间:
2006-7-26 13:17
楼主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别这么难受了!!
作者:
亲亲
时间:
2006-7-26 15:28
不要紧的,我想应该没有多少人加吧
就算加了,我想他们也会原谅你的吧!· [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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